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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2 08:36:01来源: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访问量:-字体

  因与过胜武(身份证号码:3402**********0218)无法取得联系,我镇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现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佛水府强执决字〔2025〕2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佛水府强执决字〔2025〕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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