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靓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成秀贤诉你公司要求确认自2023年4月9日至2025年7月1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1230元、社会保险金992元、节假日加班工资615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255元,以上合计:13092元,及本案仲裁费用、财产保全申请费等由公司承担等劳动争议一案(佛劳人仲案字[2025]145号)。因无法联系你公司送达本案仲裁资料,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0月10日15:00在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保大厦4楼佛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联系电话:0763-4888939),请准时参加庭审,你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