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31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22日印发了《关于征求〈废止佛冈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的决定〉意见的函》,同时,通过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废止佛冈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的决定〉意见的公告》,分别向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及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公示如下:
一是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意见情况。截至2025年7月31日,县委组织部意见反馈此内容不属于县委组织部门具体业务范围,其他6个镇人民政府和22个县直有关单位均无意见。
二是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情况。截至2025年8月2日,未接收到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反馈。
附件:关于征求《废止佛冈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的决定》意见的情况汇总表.pdf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