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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佛冈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8 10:32:38来源:佛冈县水利局访问量:-字体

  为加快推进清远市佛冈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建设,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本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单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佛冈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

  (二)服务内容:佛冈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涉及3个镇共计11条道路给水管网改造,其中佛冈县城6条路,龙山镇4条路,三八镇1条路,管线总长约15.57km;改造县城及主要乡镇约50000个计量水表;另外增设供水管道自动化监测系统。

  (四)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暂定为6843.81万元(最终以招标公告为准)。

  二、资格要求及服务期限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二)服务期限

  自确定中选之日起,至获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止。

  三、初步设计事项

  (一)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及概算编制。

  (二)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初步设计过程中的部门对接,参加会议,现场踏勘等工作。

  四、根据要求递交材料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所有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提供无犯罪记录情况,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在初步设计服务单位选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查询具体要求如下:

  (1)“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初步设计服务单位选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初步设计服务单位选取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

  (2)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

  (3)“案由”选项中报名单位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

  (4)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二)初步设计服务单位基本情况及专业服务能力

  提供公司基本信息表,需包含能反映综合实力的人员和经营范围情况。

  (三)业绩资料

  自2022年5月以来承担过给水管网类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四)服务费的收费报价

  报价书格式自定。依据《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费用支付参考标准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18 号)进行报价。

  ()其他

  报名机构应提交以下纸质资料装订成册1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密封资料内同时提供U盘1个(含上述成册文件扫描件)。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选取方式及公示

  (一)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超过2家时,将由佛冈县水利局召开班子会议集体决定。

  (三)本项目不允许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竞选,不得借用其他相关机构备案资格参加竞选。

  (四)如果第一中选候选单位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选候选单位作为递补,以此类推。

  完成选取后,将在佛冈县人民政府官网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7:30

  递交地点:佛冈县振兴北路县人民中心西楼203室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63-4298050




  佛冈县城乡饮用水服务中心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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