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县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范围,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起草了《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并在佛冈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5月30日。目前,征求意见工作已截止,其中:收到对《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0条。
特此公示。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