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佛冈县文广旅体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7 14:54:08来源: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访问量:-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我旅游市场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坚决杜绝强制消费现象,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导游乱象方面

  1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

  2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违规违法行为;

  3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证,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未经游客同意,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违规违法行为;‌

  5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语,对游客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强制消费方面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以不实价格招揽诱骗旅游者,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行为;

  2旅行社合同行程与实际行程不匹配,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以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3旅行社在合同中表述含糊不清、价目不明确,以及条款中的强制消费暗示,或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等欺骗游客行为。

  (三)旅行社违规经营方面

  1未取得经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按时购买保险等;

  2进行虚假宣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零团费”报团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等;

  4通过旅游活动携带涉及宗教、邪教、色情等非法出版物。

  (四)涉及旅游A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的问题

  1A景区星级饭店的企业使用或者变相使用等级称谓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2A景区星级饭店在服务中未达到对应等级服务质量的问题;

  3A景区星级饭店存在不执行合同、欺骗顾客、强制消费、乱收费、乱涨价等违法行为;

  4A景区星级饭店未公示服务收费价目,未公布旅游投诉电话等。

  三、投诉举报

  为方便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举报旅游市场违规不法行为,特设立举报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123450763-4271910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向主管部门举报。

  希望全各旅行社及景区景点、游客朋友们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

返回首页
粤省事
粤省事
政务微信
佛冈发布
(中共佛冈县委宣传部主管)
旅游美食
佛冈旅游美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