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22〕5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佛冈县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309.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发展资金(养老服务)169万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儿童福利类项目)35.8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55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0万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40万元。
(一)2024年,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8号)安排我县16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1.全县六镇敬老院消防改造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2.全县六镇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2024年度共支出37.63万元,结余131.37万元,剩余资金于2025年支出完毕。
(二)2024年,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8号),安排我县35.8万元,其中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5.8万元,用于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项目30万元。目前资金主要安排用于:1.佛冈县“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升级改造设备设施购置项目;3.龙山镇镇、村两级困境儿童示范阵地建设项目。2024年共支出20.5万元,结余15万元于2025年支出完毕。
(三)2024年,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13号),安排我县55万元。主要用于佛冈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购买设备设施项目。2024年暂未支出,结余55万元于2025年支出完毕。
(四)2024年,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62号),安排我县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长者饭堂”购置或者更换长者饭堂设备设施项目。2024年度暂未支出,结余10万元于2025年支出完毕。
(五)2024年,根据省民政厅《关于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163号),安排我县40万,资金主要用于佛冈县殡仪馆地下柴油储油罐建设工程项目,2024年因项目处于政府投审概算阶段,所以2024年度暂未支出,预计2025年支出完毕。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号),安排我县22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1.佛冈县综合救助服务中心建设180万元;2.龙山镇、水头镇综合救助服务站、点建设各20万元,共40万元。2024年共支出81.90万元,结余138.10万元预计2025年支出完毕。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4〕9号),安排我县资金41万元。主要用于佛冈县“长者饭堂”运营补贴6万元和“精康融合行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5万元,2024年共支出14万元,结余27万元预计2025年支出完毕。
四、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划拨我局51.65万元,其中:
(一)全县养老机构床位保险费1.65万元;
(二)长者饭堂建设及运营资金50万元。
附件:佛冈县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市级、县级绩效自评表.zip
佛冈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