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清远佛冈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清远佛冈产业园区规划
规划范围:清远佛冈产业园区规划范围位于佛冈县石角镇、汤塘镇、龙山镇、迳头镇等4个镇范围内,整合优化后清远佛冈产业园区划定园区管理面积708.31公顷,形成6个片区,由佛冈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管理。
迳头镇片区一管理面积67.21公顷,东至大村南侧,南至茶坪村,西至车角村,北至国道G106线;石角镇片区二管理面积212.79公顷,东至环城西路,南至吉田村,西至上石水冚,北至打石冚;汤塘镇片区三管理面积26.70公顷,东至湖竹脚村,南至赌钱冚,西至西科背底山,北至省道S355线;汤塘镇片区四管理面积168.33公顷,东至石仔顶,南至迳口,西至潭州村,北至潖江河;龙山镇片区五管理面积43.90公顷,东至刀那山,南至新围仔,西至琴石村,北至松仔岭;龙山镇片区六管理面积189.38公顷,东至小埔,南至汕湛高速,西至茨红岭,北至松仔坳背底岭。
整合优化后的清远佛冈产业园区主导产业调整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佛冈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郑鹏
联系电话:18007632055
Email:fggyygwh@163.com
地址:佛冈县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14室
三、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产学研(广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736435150
Email:cxygz2018@163.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1601房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区域开发回顾性评价、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规划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包括:
1、对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本规划实施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本规划在污染治理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规划实施;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填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反映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点击本公示附件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
八、相关说明
本次为规划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随着规划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优化调整。
附件:公众意见调查表(清远佛冈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docx
佛冈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