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 号)文件规定,经核查,同意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佛冈教玉分店协议状态变更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药机构代码
机构地址
申请事项
1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佛冈教玉分店
P44182100219
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57、59号
中止医保协议
佛冈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