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共80万元。其中,省级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资金10万元/家,省级标杆家庭农场支持资金5万元/家。支持对象为2024年省级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入围名单中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各2家(详见附件),已经扶持过的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原则上不再纳入支持范围。
凡我县符合条件的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可自愿向所在地的镇(村)提出申请,申报期从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止。
特此通知。
附件:佛冈县2024年省标杆农民合作社、省标杆家庭农场入围名单.pdf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