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佛冈县汤塘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出租物:新区农贸市场摊位
出租价格:面议
出租时间:以当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招租条件:
1、承租方必须按照市场管理规定进行合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从事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承租方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不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3、承租方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诚实守信、无不良经营记录的个人或企业。4、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不得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
注意事项:1、本市场为公共场所,招租摊位时,应关注配合镇政府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市场环境秩序的管理要求。2、本招租公告中的信息可能发生变化,请在签署租赁合同前核实相关信息。3、本市场摊位为共有场所,需要了解共有场所的相关信息可以与出租方联系。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1992695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