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修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佛府〔2024〕35号)精神和司法有关要求,为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激励,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已初步完成《佛冈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将举行佛冈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修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佛冈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修订成果
二、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6月中旬在佛冈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地址: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具体时间和会议室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从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产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
四、凡户籍在佛冈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佛冈县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五、符合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申请参加听证的权利,需要参加听证的当事人请在2025年6月1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请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六、申请人应熟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耕地保护状况,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并于听证会7个工作日前送达听证会相关材料。
七、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佛冈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
联系电话:0763-4271600
联系地址: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
3.《佛冈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文件修订稿.docx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