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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佛冈县老旧小区改造之县城雨污分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项目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15:38:00来源:佛冈县水利局访问量:-字体

  为加快推进佛冈县老旧小区改造之县城雨污分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项目总承包的建设,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本项目EPC项目总承包招标代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佛冈县老旧小区改造之县城雨污分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项目总承包。

  (二)服务内容:佛冈县老旧小区改造之县城雨污分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项目总承包招标代理全过程。

  (三)本EPC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完善部分路段的排水设施:(1)分别在车站街、振兴路(解放路至百乐街段)、青云东路至潖江段新建排水管道约0.94km;(2)在松树墩新建1座一体化排涝泵站解决松树墩内涝问题;(3)对环城东路、青云路管网进行雨污分流,其中青云路新建污水干管约1.82km,新建污水支管及入户管(两侧街道及商路)约16.72km,环城东路两侧新建污水支管约4.40km。2.在青云路、环城路及青松路与冈田水交叉点、科惠明渠点新建5座智能分流井,将雨水排入冈田水,污水引入污水管网,提升污水管网COD浓度。3.对县城范围内现状管网进行清淤,对混接、错接、管道损坏约225处管网问题进行加固修复。4.对106国道至潖江段冈田水约2km长河段进行清淤回填。

  (四)项目投资:本项目EPC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11614.82万元。

  二、招标代理资格要求及服务期限

  (一)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招标代理库权限登记。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以及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二)服务期限

  自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三、委托代理事项

  (一)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协助招标人确定招标方式。

  (二)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协助招标人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的时间在相关交易场所进行投标登记,并对投标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

  (四)协助招标人回答投标人询问、发布补遗书、澄清或更正等。

  (五)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并提交评标报告。

  (六)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将招投标过程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制作汇编文件交予招标人。

  (七)及时与招标人协调解决招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关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等方面的询问或者之一,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标人的投诉事宜。

  四、根据要求递交材料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所有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提供无犯罪记录情况,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在招标代理选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查询具体要求如下:

  (1)“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代理选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代理选取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

  (2)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

  (3)“案由”选项中报名单位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

  (4)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近半年单位人员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二)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及专业服务能力

  介绍公司办公场所面积,综合实力,专业招标代理团队人员数量(附社保缴费记录),提供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210.76.74.108/)招标代理资质信用分值截图。

  (三)业绩资料

  自2022年5月以来承担水利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代理方案

  编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实施方案及计划安排,内容自拟,需梳理项目的重点和难点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五)服务费的收费报价

  报价书格式自定。依据《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费用支付参考标准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18 号)进行报价。

  (六)其他

  报名机构应提交以下纸质资料装订成册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密封资料内同时提供光盘1个(含上述成册文件扫描件)。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选取方式及公示

  (一)若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报价单位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报价单位超过2家时,将由佛冈县水利局召开班子会议集体决定。

  (三)本项目不允许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竞选,不得借用其他相关机构备案资格参加竞选。

  (四)如果第一中选候选单位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选候选单位作为递补,以此类推。

  完成选取后,将在佛冈县人民政府官网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17:30

  递交地点:佛冈县振兴北路县人民中心西楼211室

  联系人:华工,联系电话:0763-4278595




  佛冈县水利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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