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划定佛冈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现将通告文本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提出反馈意见,收件邮箱:fgxwrfzg@126.com。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30日。
附件: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5年5月21日
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