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经核查,截至2025年5月8日,我县7家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于2025年3月31日届满且未续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超过有效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属失效证件,现责令相关业户立即停止道路运输经营业务,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办理经营许可续期手续。
公示期结束(7日内)未办理续期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规定,予以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未延续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清单(截至2025.5.9).xls
佛冈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