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佛冈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细则》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15:23:35来源:佛冈县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字体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拟废止《佛冈县县级示范农场认定管理细则》(佛农〔2024〕1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废止原因

  (一)政策调整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现行细则与市级政策冲突,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清远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农农〔2015〕223号)已于2025年2月27日废止。

  (二)优化营商环境

  减少行政干预,降低农场主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二、征求意见安排

  (一)征集时间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9日(7个工作日)。

  (二)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fg4282260@163.com(标题请注明“废止意见反馈”)

  2.联系地址:佛冈县政府综合办公楼5楼佛冈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联系人:李丽娜;联系电话:0763-4288850。

  三、其他说明

  异议处理:征求意见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汇总意见通过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结果。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8日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

返回首页
粤省事
粤省事
政务微信
佛冈发布
(中共佛冈县委宣传部主管)
旅游美食
佛冈旅游美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