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起草背景及过程:为规范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活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佛冈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2024-2028年)》。
现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期望广大网友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06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佛冈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2024-2028年)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1360094731@QQ.COM,请在邮件上注明“《佛冈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2024-2028年)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股 联系电话:0763-4275035
清远市佛冈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2024-2028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立足佛冈县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清远副中心城市的需求,强调实现“住有所居”的首要目标,采取多项举措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加快构建多主体、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落实城镇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佛冈县好县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构建系统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稳步增加住房保障供给力度,探索人才公寓、政策性租赁住房等多种保障和支持手段,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充分着眼佛冈县城镇住房保障事业的可持续、有特色、高质量发展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一、政策要求
1.1国家层面
保障房、商品房双轨并行,住房建设将进入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我国住房保障系统的建设,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强调两个主要目标: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未来我国住房供应体系将发生显著变化,保障房归保障房,保障房回归民生属性;商品房归商品房,商品房回归市场化、商品化属性,我国的住房“市场+保障”双轨制将逐渐形成。
1.2广东层面
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托举群众“安居梦。2023年1月12日,省政府发布《2023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省政府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已全部兑现。同时在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广东2022年坚持“拆、治、兴”并举实施城中村改造,开工改造2000个城镇老旧小区,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7.1万套(间),新增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8万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少于4万户,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1100个。
1.3清远层面
以“循环发展,稳定安居”为导向,健全城镇住房市场体系及住房保障体系。为综合考虑清远市及各城镇的住房发展现状和“十四五”时期新形势新要求,以“循环发展,稳定安居”为导向,清远市住建局于2022年8月1日发布《清远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强调健全清远市的城镇住房市场体系及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形成以市域内住房置换循环为主导,区域城市间市场互相促进的“双循环”发展格局,将清远建设成为魅力宜居的“双区”后花园,打造“品质安居”的城市住房名片。
二、现存问题
2.1内生动力不足,外部环境竞争激烈
佛冈县的现状人口对住房市场支撑力度较弱,住房市场内生动力不足。“十三五”至“十四五”期间,佛冈县的常住人口增速较低,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全县的常住人口31.55万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新增1.26万人,增幅为4.2%,比全清远市平均增幅(7.3%)低3.1个百分点,广州、佛山、清远等珠三角城市及城镇对佛冈县的青壮年劳动力的虹吸效应明显;佛冈县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佛冈全县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1.3%,老龄化程度较高。婚姻登记数降幅明显,“十四五”期间,佛冈县的婚姻登记数为4598对,相对“十三五”期间下降116.8%。
2.2租赁住房不足,居住环境品质不高
截至2024年4月,佛冈县共有200余套保障性住房,与佛冈县常住人口占清远市总量8.12%的比例相比,目前已有保障性住房严重不足。
截至2024年4月,佛冈县共有200余套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入住率达100%,但目前受保障群体主要为佛冈县域范围内的中低收入人群,对于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保障力度不足。根据保障房住户问卷调查,目前佛冈县保障房主要存在生活配套设施欠缺问题,在有效调查人数124人中,有44.3%住户认为保障性住房存在生活设施不完善状况,39.5%住户认为保障性住房存在缺少电梯设施状况,30.6%住户认为保障性住房存在周边医疗、商业、体育、教育等设施欠缺状况。
佛冈县目前仍面临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参差不齐、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同时尚未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佛冈县县城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亟待加快推进。
三、发展环境与趋势分析
3.1发展环境分析
一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住房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二是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住房保障需求进一步增长;三是高质量发展全新要求,安居工程市场调解待加强;四是改革工作全方位深化,住房保障要求进一步提高。其中,广东省“扬帆计划”和佛冈“雁归计划”战略已成为驱动佛冈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目前,佛冈县有清远市紧缺适用人才25人,柔性引进广清对口帮扶医疗卫生专家25人。全县有正高职称22人,副高职称378人,市技能先锋5人,市首席技师3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名医工作室5个,名家工作室5个,名师工作室10个,博士工作站2个,博士服务站3个,优秀农村实用人才1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9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5家,“千里马”工程评选出突出贡献奖9名,企业伯乐奖5家。其中,2021年,佛冈通过发挥省扬帆计划“驿站+智库”人才工程和对口帮扶柔性引才作用,柔性引进省、市级三甲医院医疗专家,开展紧密型组团式帮扶,推动县内医疗类市紧缺适用人才和对口帮扶医疗卫生专家建立“名医工作室”,共组织培训医务人员300多人次,累计诊治超1万人次,提升佛冈县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省、市级医疗服务。2024-2028年期间需要充分发挥佛冈县政府投入引导作用,加大对新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为人才的基本住房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3.2趋势分析
一是同城一体绘蓝图。2024-2028年期间,佛冈新型城镇化发展将迈入融广州都市圈、广清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时期。佛冈作为“入珠融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以“三区一城”建设为重点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和广清一体化,借势、借力、借智推动佛冈全域发展,并打开湾区北的合作新局面。二是有机更新铸品质。以重要地区更新改造为抓手,以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为重点,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深入持续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加强广府、客家等文化元素融入佛冈县城风貌建设,不断提升县中心区的小区环境和县城品位,建设现代化美丽宜居县城。三是交通组网融发展。佛冈县地处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圈层,有距离大湾区近、发展潜力大、生态条件好的显著优势。要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形成佛冈“3060”交通时空圈。四是存量规划促转型。佛冈的房地产市场已从增量时代步入存量时代,供需已基本平衡,并出现供给过剩问题,根据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中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人口市民化行动,人口流动影响住房供需问题,不管是对保障性住房还是商品房,都会有一定新增需求。
四、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4.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佛冈县牢牢把握广清一体化的重要机遇期,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扩大供给,切实解决好新县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不断增加佛冈县的城镇竞争力,让佛冈县的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为佛冈县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清远市各县镇前列提供重要支撑。
4.2规划目标
引导佛冈县域内的多方参与,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及新供应建设用地等5类土地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佛冈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期间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1271套(间),占新增商品房供应量的11%,努力满足和解决新县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前期(2024年-2025年),聚焦于建立健全佛冈县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佛冈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清单,竣工分配一批存量项目,开工一批新建及改造项目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住房255套(间)。
中期(2026年-2027年),相比前一阶段房源供给翻一番,开工项目翻一番,初步形成佛冈县全县房源合理布局,县、镇两级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企业数量初具规模,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住房510套(间)。
后期(2028年),全面实现“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好、租得稳”,有效缓解佛冈县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带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助力稳房价得到有效落实,基本解决佛冈县的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问题,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住房506套(间),并对佛冈县的保障性住房进行优化补充。
五、主要任务
5.1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开展租赁住房定向配租行动。由佛冈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对用人单位开展住房租赁需求调查,了解企业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租赁需求。
5.2大力提升居住品质,建设养生宜居示范区
一是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行动;二是大力提升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三是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5.3丰富保障渠道,构建新型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拓宽住房保障范围。二是优化人才安居政策及模式,降低人才公寓、人才补贴准入门槛。三是培育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主体;加大房源筹集力度,完善配套设施;落实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探索住房租赁金融支持措施;完善住房租赁管理体制机制,推动佛冈县的住房租赁平台与不动产登记、县公安局出租屋管理系统、县市场化主体信息系统等多方信息对接。
六、大力推进城镇住房保障
6.1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
一是加大货币补贴保障力度。逐步推进佛冈县的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按照困难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低保家庭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延伸,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商品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二是合理确定租售补贴标准。结合佛冈县的市场租金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保障对象实际等因素,合理确定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并根据被保障对象收入等情况实施差别化保障;发放佛冈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租赁补贴的准入标准和保障标准根据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变化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6.2稳步推进实物保障
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公租房、保障房等租赁型和产权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品质,力争早日达到交付条件。二是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体主体承接佛冈县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三是健全房源筹集机制。完善配建制度,多渠道筹集房源,园区集中建设,企事业单位自建。四是创新建设运营模式。有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积极探索和运用佛冈县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国有投资公司参与建设和运营。五是优化规划布局。新增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应规划布局在周边配套较成熟、公共交通较便捷的区域,与佛冈县的发展总体布局相衔接。六是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套品质。以低碳、绿色为理念,大力推广佛冈县的保障性住房使用绿色、环保、节能建材,探索建筑产业化示范试点工程,提升建设品质。
七、保障计划
结合佛冈县的人口发展和居民住房状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供需状况以及前述规划目标等内容,建立多层次、分梯度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计划、老旧小区改造保障计划、人才公寓保障计划。
八、规划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主体责任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级房地产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作用,强化统筹领导。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及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分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根据调控工作目标的要求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规划任务落实。四是强化考核问责。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对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考核机制与规划实施评估制度,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分析和中期评估。五是鼓励公众参与。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住房发展和保障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清远市佛冈县房地产发展规划(2024-2028年)
(征求意见稿)
一、政策要求
1.1国家层面
保障房、商品房双轨并行,住房建设将进入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我国住房保障系统的建设,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强调两个主要目标: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未来我国住房供应体系将发生显著变化,保障房归保障房,保障房回归民生属性;商品房归商品房,商品房回归市场化、商品化属性,我国的住房“市场+保障”双轨制将逐渐形成。
1.2广东层面
持续优化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广东省作为房地产行业比较领先的地区,在住房层面,需解决商品住宅的产品品质与老百姓的需求相吻合的问题;而在租赁市场和保障性住房市场层面,则是要解决新市民和新青年的居住需求问题;在行业政策层面,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动摇,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及时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3清远层面
加快推进商品房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2024年7月5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清远市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针对农业人口转移情况、改善性购房群体等分别推出针对性的购房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商品房去库存,多措并举推动已建成商办、车位、住宅等项目有效去化。同时提出了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加强自然资源、金融监管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协同,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况,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此外,还将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现存问题
2.1内生动力不足,外部环境竞争激烈
佛冈县的现状人口对住房市场支撑力度较弱,住房市场内生动力不足。“十三五”至“十四五”期间,佛冈县的常住人口增速较低,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全县的常住人口31.55万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新增1.26万人,增幅为4.2%,比全清远市平均增幅(7.3%)低3.1个百分点,广州、佛山、清远等珠三角城市及城镇对佛冈县的青壮年劳动力的虹吸效应明显;佛冈县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佛冈全县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1.3%,老龄化程度较高。婚姻登记数降幅明显,“十四五”期间,佛冈县的婚姻登记数为4598对,相对“十三五”期间下降116.8%。
2.2对外依存度高,易受市场波动影响
“十四五”前期,广州、佛山等珠三角城市房地产调控措施收紧,购房人群大量释放至佛冈县,佛冈县新建商品住房量价齐涨。“十四五”后期,随着广州、佛山等珠三角城市购房政策放松,大量购房需求回流至广州、佛山两市,处于大湾区外围地带的清远市及周边县镇对外地购房者的吸引力下降,多个商品房项目的外地人购房比逐步下降。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去库存化速度下降,市场上各种大促销、降价等“以价换量”的情况明显增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大起大落。2022年,广州市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38.1%,销售均价同比增长10.3%;佛冈县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8.7%,降幅比2021年下降17.1个百分点,销售均价同比下降21.2%,降幅比2021年增加18.0倍。
三、案例借鉴
3.1河北省沧州市住房发展计划
关于商品住房分配结构,沧州市中心城区现有刚性商品住房需求减少,改善型商品住房需求增加。2024年度计划新建商品房以改善型商品住房为主,总建筑面积为110.1万㎡,约8896套。关于商品住房户型供应结构,2024年度将减少110㎡以下户型的供应;110-144㎡户型是改善型住户需求主力户型,2024年商品住房供应主要以110-144㎡为主;为满足高端住户需求,配建一定比例144㎡以上户型,满足市场不同住户改善需求。
3.2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发展举措
一是实施购房消费补贴。补贴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2024年6月7日2024年8月31日,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00元予以补贴。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准,商品住房面积以商品房备案面积为准。期间若停止发放,县政府将提前五个工作日通告。二是支持住房以旧换新。2024年8月31日前,若旧房卖出,换房人按约定办理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补贴每套1万元。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广电、供水、供电、燃气等公共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服务,禁止垄断经营行为,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四、发展环境与趋势分析
4.1发展环境分析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房地产市场面临新形势。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有机更新、土地存量流转等既是佛冈县城发展的内在需求,又是未来佛冈县城新老格局重塑的重要驱动力,这对佛冈县的住房保障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4.2趋势分析
一是同城一体绘蓝图。2024-2028年期间,佛冈新型城镇化发展将迈入融广州都市圈、广清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时期。佛冈作为“入珠融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以“三区一城”建设为重点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和广清一体化,借势、借力、借智推动佛冈全域发展,并打开湾区北的合作新局面。二是有机更新铸品质。以重要地区更新改造为抓手,以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为重点,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深入持续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加强广府、客家等文化元素融入佛冈县城风貌建设,不断提升县中心区的小区环境和县城品位,建设现代化美丽宜居县城。三是交通组网融发展。佛冈县地处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圈层,有距离大湾区近、发展潜力大、生态条件好的显著优势。要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形成佛冈“3060”交通时空圈。四是存量规划促转型。在新时代背景下城市更新需要转型,从单一增长式到包容性增长,从指令式规划到协调式规划,从工程改造到新技术革新,从政府代言到公众形象,都是佛冈县2024-2028年时期需要面对的县城发展新环境、新探索。
五、发展目标与需求预测
5.1发展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住房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佛冈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的期末时期,佛冈县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住宅用地价格指数年度同比涨幅不超过10%,力争引导二手住宅价格和住宅租赁价格指数年度同比涨幅不超过10%。
5.2规模预测
方式一:
(1)商品住宅需求量
根据现状,佛冈县2023年常住人口规模为31.7万人,城镇人口规模为14.2万人,城镇化率为45%。根据《佛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预测期末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40万人,城镇人口规模为24万人,城镇化率60%。2023年与2035年的城镇人口规模差距为5万人,2030年趋于稳定,因此每年的人口增长为0.625万人/年。由此可知,2028年的预测城镇人口规模新增3.125万人。
以一户3.2人、住房系数1.1进行预测:
规划期末商品房住房需求量:3.125/3.2×1.1=1.07(万套)
规划期末商品房住房总建筑面积需求量:10700×107=114.49(万㎡)(根据“十四五”规划数据,按107㎡/套算)
考虑到佛冈县现状存在商品房库存积压及合理并健康控制房地产开发的规划需求,核对至2024年10月已有商品房库存量6644套,面积为99.69万㎡,可覆盖约87%的2024年至2028年商品房住房需求量(1.07万套)及总建筑面积需求量(114.49万㎡),并剩余4056套需求量及14.8万㎡总建筑面积需求量。
按此预测:佛冈县规划期末商品房住房需求量为4056套、总建筑面积需求量为14.8万㎡。
(2)商品住宅所需用地量
商品住宅所需用地量与容积率有直接关系,容积率高,所需土地量小;容积率低,所需土地量大。容积率的确定与城镇的供地能力、城镇的建筑形态、人们的消费需求特征有关,从佛冈县的人均城市用地偏大、城镇供地日趋紧张的情况下,未来佛冈县对土地的需求量将在较大程度上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解决。综合佛冈县域建设各方面因素以及住建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通知》规定,把佛冈县的2024年至2028年期间旧城区和新区的住宅建设用地开发平均毛容积率确定为2.5~3.0,为应对发展不确定性,在数据测算时先按2.5进行测算。
结合佛冈县的房地产需求预测,规划认为:为了要使房地产业稳步、健康、向上发展,要保持房地产供需的基本平衡,开发量要略低于需求量,而反映在土地供应上则是每年的土地开发量应少于实际需求量。
则由此计算可得2024—2028年:
商品房住房用地需求量=商品房住房总建筑面积需求量/平均容积率=14.8/2.5=5.92万㎡(约89亩)
按此预测:佛冈县规划期末商品房住房用地需求量控制在约5.92ha。
方式二:
(1)商品住宅需求量
根据佛冈县2023年6月-2024年6月网签走势图(见图2-2),2024年上半年商品住宅平均网签量约194套/月(含二手10%),按照全年2328套,每套107㎡(根据“十四五”规划数据,按107㎡/套算)进行预测:
规划期末商品房住房需求量:2328×5=1.164(万套)
规划期末商品房住房总建筑面积需求量:11640×107=124.5(万㎡)
考虑到佛冈县现状存在商品房库存积压及合理并健康控制房地产开发的规划需求,核对至2024年10月,已有商品房库存量6644套,面积99.69万㎡,可覆盖约80%的2024年至2028年商品房住房需求量6644套、总建筑面积需求量(124.5万㎡),并剩余24.81万㎡需求量,即佛冈县规划期末商品房住房实际需求量为4996套,实际总建筑面积24.81万㎡。
按此预测:佛冈县规划期末商品房住房需求量为4996套、总建筑面积需求量为24.81万㎡。
(2)商品住宅所需用地量
综合佛冈县域建设各方面因素以及住建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通知》规定,我们把佛冈县的2024年至2028年期间旧城区和新区的住宅建设用地开发平均毛容积率确定为2.5~3.0,为应对发展不确定性,在数据测算时先按2.5进行测算。则由此计算可得2024—2028年:
商品房住房用地需求量=商品房住房总建筑面积需求量/平均容积率=24.8/2.5=9.92万㎡(约合148.8亩)
按此预测:佛冈县规划期末商品房住房用地量控制在约9.92ha。
综合方式1和方式2,至2028年的预测商品住房需求量为4526套(取平均数),总建筑面积需求量为19.81万m2(取平均数),用地需求量为7.92ha(取平均数)。
六、主要任务
6.1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一是优化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结构;二是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及节奏;三是激活二手住房交易市场。
6.2大力提升居住品质,建设养生宜居示范区
一是发展特色化差异化商品住房产品;二是推动新建住宅项目落实完整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三是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行动;四是大力提升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五是规范商品住宅全装修品质及价格;六是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七是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6.3完善住房制度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
一是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提高存量住宅用地利用效率;三是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加强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开展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五是加强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管理。
七、大力推进城镇住房保障
稳健发展房地产市场,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新模式。一是完善住房及用地供应机制。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优化新建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方式。二是存量挖掘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盘活佛冈县的存量土地、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并落实有关规定。三是建立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制度。加强佛冈县域范围内的购地资金来源监管,严格落实购地使用自有资金的规定,竞买企业须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
八、保障计划
结合佛冈县的人口发展和居民住房状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供需状况以及前述规划目标等内容,建立多层次、分梯度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计划、老旧小区改造保障计划、人才公寓保障计划。
九、规划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主体责任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级房地产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作用,强化统筹领导。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及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分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根据调控工作目标的要求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规划任务落实。四是强化考核问责。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对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考核机制与规划实施评估制度,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分析和中期评估。五是鼓励公众参与。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住房发展和保障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