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实施后首次安置工作的通知》(粤应急函〔2024〕440号)精神,我县202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员1名。现对我县2024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员拟安置岗位以及个人量化评分进行公示。公开信息如下:
一、佛冈县2024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员拟安置岗位情况表
二、佛冈县2024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及排序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公开信息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反映(电话:0763-4274798)。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无异议。
佛冈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