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经核查,截至2025年4月1日,我县共有4家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已逾期3个月未延续(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名下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上述业户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的公示期内,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换证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进行注销相关证件工作,届时应将注销的证件交回至我局行政服务窗口。
附件:逾期3个月未延续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清单(截至2025.4.1).xls
佛冈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