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谷彩、谭妙银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佛字第3300024555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33000245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谷彩、谭妙银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