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文件规定,经核查,同意佛冈县康达诊所有限公司(曾庙恩诊所)定点医药机构变更相关信息的申请,具体信息详见如下。
医药机构名称
变更内容
变更前信息
变更后信息
佛冈县康达诊所有限公司(曾庙恩诊所)
诊所名称
曾庙恩诊所
康达诊所
佛冈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