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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佛冈)产业园“9.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01 15:48:44来源:佛冈县应急管理局访问量:-字体

  2022年9月18日15时许,位于广佛(佛冈)产业园顺时厂区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并形成《广佛(佛冈)产业园“9·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2024年2月23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为深刻吸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扎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县安委办组织牵头成立了广佛(佛冈)产业园“9·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概况

  (一)评估组的构成及评估时间

  县安委办印发了《佛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佛冈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佛(佛冈)产业园“9·18”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并于2025年2月27日牵头组织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汤塘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成立评估组。

  (二)评估的对象及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评估组根据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确定此次评估对象为广东顺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晟建工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市华宇装饰有限公司、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汤塘镇人民政府。

  2.评估内容。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逐项评估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建议,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等的落实情况。

  (三)评估的过程

  1.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广佛(佛冈)产业园“9·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结案的批复》、《佛冈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佛(佛冈)产业园“9·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结案的函》(佛安办〔2024〕12号)的要求,对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汤塘镇人民政府提交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和相关文件进行审查;通过查阅事故涉及的行政处罚案卷资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核实。

  2.评估组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事故评估工作座谈会,通过座谈问询、查阅台账、走访涉事企业和同类企业等方式了解评估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汤塘镇人民政府和事故责任单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落实开展情况。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按照《广佛(佛冈)产业园“9·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结案的批复》、《佛冈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佛(佛冈)产业园“9·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结案的函》(佛安办〔2024〕12号)等文件要求,梳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如下:

  1.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清佛)应急罚〔2024〕7号、(清佛)应急罚〔2024〕8号,对广东顺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彭*华作出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5月1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清佛)应急罚〔2024〕9号、(清佛)应急罚〔2024〕10号、(清佛)应急罚〔2024〕11号,对华晟建工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23000元(贰万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强作出人民币4000元(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强作出人民币 100000元(壹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5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清佛)应急罚〔2024〕12号、(清佛)应急罚〔2024〕13号,对清远市华宇装饰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305000元(叁拾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覃*华作出人民币14800元(壹万肆仟捌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4.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5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清佛)应急罚〔2024〕14 号,对陆*洪作出人民币32020元(叁万贰仟零贰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一)立即停工整改事故发生后,立即协调园区规划建设局对顺时项目进行了无限期停工,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多份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二)严厉处罚违规企业协调园区规划建设局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及《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对山西开源益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华晟建工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进行了严厉处罚,并在全园区通报批评。同时将《关于申请对山西开源益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的函》《关于申请对清远市华宇装饰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的函》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相关企业做进一步处理。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新进场人员未做登记报备、未做三级教育等问题,组织开展了多轮次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四合一”工作会议,要求各项目正视问题,深入查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管理。

  同时加强了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通过联合安全检查第三方服务单位对园区在建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了施工作业安全有序。

  (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事故教训,明确了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并由规划建设局印发了《广佛(佛冈)产业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广佛(佛冈)产业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等在建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社会事务局开发了“平安广佛”APP,实现了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及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全天候监管和闭环管理。目前,园区正积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汤塘镇人民政府。

  一是加大高处作业领域排查整治力度。将高处作业有关整治内容纳入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重点,2024年8月至今,汤塘镇人民政府共计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包括自建房)开展专项检查166次,签订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承诺书106份,签订《农村自建巡查记录表》共71份,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53份。

  二是加大对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宣传教育力度。汤塘镇人民政府分别于召开专项部署会议、镇村干部专项培训教育会议、行业领域约谈会。9月20日,汤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赖毅主持召开高处作业暨建筑工地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多位镇领导班子成员参会。9月25日,汤塘镇党委副书记黄华昌主持召开汤塘镇在建工地高空作业暨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会。各村(社区)干部参会,并观看《高处作业警示教育片》。9月26日,应急管理办主任莫伟冬主持召开汤塘镇建筑工程行业安全工作会议,汤塘镇各建筑工程代表、施工方和安全监管人员参会,并将高处作业有关宣传内容纳入日常宣传重点,派发“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十不准”宣传资料266份,签收《关于汤塘镇建筑工程行业安全施工告知书》109份。

  3.广东顺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明确责任主体及管理体系。将承包方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并建立发包管理、资质审查、培训教育等全流程制度。

  (二)严格资质审查与准入机制。制定承包商资质审查制度,从安全生产条件、设备配置、安全投入等多维度评估承包方资质,禁止将工程发包给不合规单位或个人‌。

  要求承包单位须依法办理安全生产手续及施工备案,确保作业合法合规‌。

  (三)强化过程监管措施。对承包方人员‌实施安全培训与技术交底‌,并在作业前进行风险告知及安全技术交底。

  对外包工程‌开展动态安全检查,并督促承包商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四)建立考核与奖惩机制。将承包方安全表现纳入考核体系,对违规行为采取处罚措施,对优秀单位给予激励‌。明确安全奖惩规则,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五)落实整改闭环管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督促承包方限期整改,并跟踪验收整改结果,形成闭环管理‌。

  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定期分析并优化防范措施,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4.华晟建工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一)迅速开展全链条隐患排查。‌建立分级排查机制按照“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限期闭环”原则‌,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外包工程企业的安全生产资质和特种人员作业资格证,并对作业过程存在的事故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二)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班组长、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的入场教育工作和班前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教育质量。

  (三)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外包工程的资质审核,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力度,明确分包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职责,加强现场安全风险的管控。

  (四)严格进场安全审核。把好外包作业人员进场安全关,承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前,要经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加强对承包单位作业人员进驻的管理,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即未与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的一律不得进场,未经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场,未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得进场,未按标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一律不得进场,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场。

  (五)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作为重点,严格执行“五个必须”,即必须编制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必须全面开展1次安全风险辨识,必须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必须建立作业现场统一协调、管理机制。各工程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季节性以及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要闭环整改到位。

  5.清远市华宇装饰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2月19日申请注销登记。

  四、存在问题

  评估组在此次评估工作中未发现评估对象在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管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五、总体评估意见及工作建议

  从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来看,评估组认为事故责任追究已基本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也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建议。建议各评估对象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广佛(佛冈)产业园“9·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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