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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佛冈县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财政直补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7 17:11:27来源:佛冈县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字体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动物疫病防控政策,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粤农农规〔2023〕1号)等精神,现对我县2024年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财政直补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二、补贴对象

  依法依规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具备以下条件的规模养殖场:

  1.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养殖规模达到省级或市级规定标准(如生猪存栏≥300头,肉牛存栏≥100头,蛋鸡存栏≥5000羽等);

  3.建立规范及具备检疫票据、疫苗采购凭证、免疫记录等;

  4.近三年内无重大动物疫情或防疫违法行为记录。

  三、补贴范围

  1.强制免疫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

  2.疫苗采购:养殖场自主采购国家批准使用的强制免疫疫苗。

  四、补贴标准及直补项目明细(详见附件)

  五、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养殖场通过“粤畜禽强免直补”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并按微信小程序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检疫票据、疫苗采购凭证、免疫记录等);

  2.审核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公示7天;

  3.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通过对公账户直补到养殖场。

  六、公示方式

  1.线上公示:通过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公示期:自2025年3月27日—4月2日(7天)。

  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七、监督管理

  1.对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责任;

  2.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63-4270018,邮箱:fgchumu@163.com。

  联系地址:佛冈县北园路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五楼515A室。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佛冈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电话:0763-4270018。

  附件:1.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粤农农规〔2023〕1号).pdf

               2.2024广东省强制免疫财政直补汇总表.pdf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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