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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 15:35:09来源:佛冈县司法局访问量:-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佛冈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已经十六届第8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抓紧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和审核等各项工作,确保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按期制定和修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司法局反映。


  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佛冈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

序号

拟制定的县政府规范性

文件名称

规范性文件起草、报送

单位

起草单位预计完成时间

备注

1

《印发佛冈县县城环境卫生服务收费规定的通知》(佛府〔2013〕7号)

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到12月

修订

2

《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佛府〔2013〕8号)

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到12月

修订

3

《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的办法》(佛府办〔2020〕5号)

县教育局

2025年1月至6月

修订

4

《佛冈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佛府办〔2014〕48号)

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至6月

修订

5

《佛冈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20号)

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至6月

修订

6

《佛冈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方案》(佛府办〔2022〕15号)

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5年1月至12月

修订

7

《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5年1月至12月

新制定

  注:上述 7件文件,部分文件草案已拟出,经判断属于规范性文件;《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文件草案尚未拟出的,只是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报送的拟制定县政府文件的名称、内容简介等大致判断拟制定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提请县政府审议并列入2025 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文件草案拟出后,如发现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建议转按非规范性文件的办理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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