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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佛冈县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委托检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5 10:52:20来源:佛冈县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字体

  为切实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县2025年度食用农产品开展定量检测工作,现向全社会公开遴选佛冈县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委托检测机构。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数目:285个样品的抽样及定量检测。

  (二)采购方: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三)主要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开展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工作,具体见抽检计划表(附件1);

  2.服务要求:本次定量检测数量285个样品。抽样对象为佛冈县辖区内的农产品(种植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抽样覆盖全县6个镇。样品抽取、包装、运输、检测、出具报告、数据报送、信息系统填报等由中选企业负责;                 

  3.服务时间:2025年11月底完成;

  4.服务标准:完成抽样检测任务后,提供检验报告和检测情况报告,所有不合格样品均需要附有检测原始记录和图谱;

  5.付款方式:完成项目抽样检测任务,并提供检验报告、发票等材料后,一次付清费用,实行财政报账制。

  二、检测机构条件和要求

  (一)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信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规定,拥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抽样检测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条件;

  3.能够满足本项目监测需求参数,相应参数检验检测能力应在CMA和CATL资质认定附表和增项范围内。

  (二)申报书中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CMA和CATL证书(含资质认定附表)、公司设备、技术人员等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且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检测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材料报送

  公告时间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3日,报名材料(附件2)请于2025年3月14日下午5:30前送达佛冈县农业农村局执法股,材料送达逾期的不予接收。

  四、评审及公示

  我局将于公告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评审小组对检测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综合评审,得出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  址: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4楼县农业农村局执法股

  联系人:李俊

  电  话:0763-4270601

  附件:1. 佛冈县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委托检测计划表.doc

                 2. 佛冈县2025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委托检测机构遴选申报书.doc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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