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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用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6 17:59:07来源: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访问量:-字体

  (2025年度2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有关规定,因部分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报停、注销手续,经我局核查,决定对佛冈县龙山镇大伟装饰材料经营部的2台(套)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停用,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如有异议,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向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停用或注销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美丹、徐海晶      联系电话:4275022

  附:2025年度第2批公告停用特种设备清单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2025年度第2批公告停用特种设备清单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所在地址

联系人

设备名称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检验有效期

公告内容、拟办理手续

1

佛冈县龙山镇大伟装饰材料经营部

佛冈县龙山镇上岳普美小学旁(土名:粪参窝)

张伟平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51104418002023030003

车11粤R00172(23)

/

停用

2

佛冈县龙山镇大伟装饰材料经营部

佛冈县龙山镇上岳普美小学旁(土名:粪参窝)

张伟平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51104418002024050047

车11粤R01631(24)

/

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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