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我县县城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历史遗留房屋办证问题的通告》(佛府[2022]67号)的文件精神,拟对符合有关政策的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现对下列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屋权属情况进行公告。如对所列房屋权属情况存在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7天内(2025年3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763-4284419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