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执法辅助力量选取工作,经我镇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具有提供违建拆除、土地面貌恢复、协助物证保存等辅助执法能力的3家单位,现诚邀各有资质单位参与报名,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汤塘镇执法辅助服务
二、项目概况:该项目服务内容为2025年汤塘镇行政违法案件现场处置行动,包括:违建拆除、土地面貌恢复、协助证物保持等执法辅助行为。
三、本次施工单位服务内容:完成执法施工内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参与报名单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涉及内容,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未被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筛选办法:
(一)若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报价单位只有3家时,该3家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报价单位超过4家时,将根据投标单位的综合资质,相关业绩等情况报请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班子会议决定择优录取三家。
(三)本项目不允许参与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竞选,不得借用其他相关机构备案资格参加竞选。
(四)如果前三中选候选单位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四中选候选单位作为递补,以此类推。
(五)中选结果在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宣传栏公示3天。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由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报名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6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址: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报名等其他形式。邮寄不予受理。
参与报名的单位请于2025年2月26日17:00前,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案例及其他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料等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至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5362756069,1534755606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汤塘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