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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0 22:37:24来源: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访问量:-字体

  清远市易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构成《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本局分别于2024年12月23日和2024年12月25日起连续30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佛冈县政务网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和享有的权利进行告知。当事人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因上述企业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公告送达。本处罚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向本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冈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社会综合服务中心409室)申请行政复议,可以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63--4288650,联系人:黄志雄。

  特此公告。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

  附件: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10家)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

91441821MA53XRYL00

清远市易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杨华秋

佛冈县石角镇三八村委岭背村民小组佛冈县越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建5号厂房自编1号车间

佛冈市监处罚〔2025〕12号

2

91441821MA549M4G5J

佛冈县星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范永煌

佛冈县石角镇青云东路爱民街12号金碧花园B栋6梯2楼自编之二

佛冈市监处罚〔2025〕13号

3

91441821MA7KM1R965

星晧网络科技(佛冈)有限公司

陈树武

佛冈县石角镇福田路238号2层自编210室

佛冈市监处罚〔2025〕14号

4

914418216751845653

佛冈县新星河网吧(普通合伙)

易光雄

佛冈县石角镇环城西路建成石英粉厂综合楼二楼

佛冈市监处罚〔2025〕15号

5

91441821MA56Y29N8W

四川中豪天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谢莫才

佛冈县石角镇环城西路266号云星钱隆御景豪园A区13栋9卡

佛冈市监处罚〔2025〕16号

6

91441821MA51AC8PXR

佛冈广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钟健平

佛冈县石角镇吉田村委会茶元口村李志坤自建房屋101室

佛冈市监处罚〔2025〕17号

7

91441821MABQXUP01G

清远湘岗矿业有限公司

刘杰

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彩云街122号103、104、105

佛冈市监处罚〔2025〕18号

8

914418217148774454

佛冈县恒丰机械铸造厂

黄谷河

佛冈县石角镇龙溪路旧石油公司对面

佛冈市监处罚〔2025〕19号

9

91441821MA57G7UN8D

佛冈县石角镇瑞天源直饮水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陈耀雄

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100号201房

佛冈市监处罚〔2025〕20号

10

91441821MAA47XM90M

佛冈县石角镇龙年粉店

邝焕兴

佛冈县石角镇106国道南边(农副产品市场)公寓楼2幢内40号

佛冈市监处罚〔202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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