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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城自来水供水服务标准

发布时间:2025-01-20 16:36:11来源:佛冈县水利局访问量:-字体

  为了不断提高自来水供水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用户服务。佛冈县城自来水向社会公开优质服务承诺制度,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服务范围:佛冈县城自来水供水管辖范围内

  二、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服务宗旨

  1、依法行政,遵章守纪。

  2、爱岗敬业,优质服务。

  3、办事公开,接受监督。

  4、限时服务,提高效率。

  5、实事求是,务求实效。

  6、廉洁自律,不谋私利。

  (二)承诺服务标准

  1、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勤政高效:忠于职守,接受监督;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清正廉洁,率先垂范。

  2、工作人员要做到服务热情、主动、周到,上班着装整洁,讲究礼仪,言谈文明礼貌,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接收到群众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第一责任者对外来办事人员所提问题和要求,要按照岗位责任接待和登记,凡是在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

  第三条:办事的用户因手续或材料不齐全需退回补正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用户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工作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

  第四条:工作人员对不能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报部门负责人或中心领导。

  三、办事指南

  1、用水报装办事程序指南

受理部门:供水生产技术部

办理依据:城市供水法

申请材料

居民用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居民用水: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信用办水”承诺书代替物权证明

用水报装接入环节:受理申请(含方案答复)、装表通水(含竣工验收)

线上申办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

线下受理窗口:佛冈县供水营业所5号窗口(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沿江中路160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下咨询窗口: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窗

工作时间:周三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63-4272588

监督电话:0763-4282179

  2、管道维修办事程序指南

受理部门

供水维修部

办理依据

城市供水法

办理条件

用户需留下管道维修地址和联系电话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窗口

佛冈县供水营业所5号窗口(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沿江中路160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3-4297410

监督电话:0763-4282179

  3、抄表收费办事程序指南

受理部门:供水抄表部

服务内容

县城自来水供水范围内的用水户

1.抄表到户

抄表时间:每月23号至次月3号(水表在屋内用水户可预约时间)

2.缴交水费

缴交时间

每月8号至17号(工作时间:8:30-17:30;星期六、日正常上班);

每月18号至24号(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缴交方式

现金缴交、银行代扣、银行委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

3.代收卫生费、垃圾处理费

受理依据

按照《印发佛冈县县城环境卫生服务收费规定的通知》(佛府〔2013〕7号)、《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佛府〔2013〕8号)文件执行代收手续。

4.代收污水处理费

受理依据

按照《关于调整县城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2017〕18号)文件及佛冈县水务局《关于做好县城污水处理费代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执行代收手续。

5.用水地址及户名变更

受理材料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用水户销户供水

7.办理终止或恢复供水

对在县城供水营业所已催缴,但仍未按时缴交水费的用户,实行终止供水操作。对已终止供水,在用户缴清欠费后,到抄表部办理恢复供水登记手续的用户,抄表员按照缴费先后顺序上门实行恢复供水操作。

受理窗口

佛冈县供水营业所1、2、3、4号窗口

受理地址

佛冈县石角镇沿江中路160号供水营业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3-4282453、0763-4282798

监督电话:0763-4282179

  四、水价及定价方式

单位

供水价格

计算

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佛冈县供水服务中心

(一)居民生活用水

元/m³

1.48

佛发改〔2013〕204号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元/m³

1.95

(三)特种用水

元/m³

3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

水量级数(立方米)

居民用户人数

4人及以下

5人

6人

7人

8人

以此类推

第一级

≤30

≤37

≤44

≤51

≤58

......

第二级

31∽37

38∽44

45∽51

52∽58

59∽65

......

第三级

≥38

≥45

≥52

≥59

≥66

......

县城自来水价格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阶梯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

  五、监督投诉

  (一)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收到举报投诉   登记台帐   交专人核查并处理   形成处理结果交分管领导批示   答复投诉人    归档完成

  (二)供水服务事项处理期限

序号

服务项目

处理期限

1

无水

不超过24h

2

水质问题

不超过24h

3

管道漏水

一般漏水不超过24h;爆管4h内止水并抢修

4

井盖缺损

不超过24h

5

其他服务

不超过5个工作日

注1:“其他服务”指一般的用水,水费等服务。

注2:可根据客户进行约期,并在约期内处理。

  (三)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

事项名称

服务热线

24小时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0763-4282179

清远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电话:12345

用水报装

0763-4272588

收费

0763-4282453

抄表

0763-4282798

维修

0763-429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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