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文件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新增的清远市佛冈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医药机构名称
服务地址
法定代表人
拟纳入类别
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佛冈潖江分店
佛冈县龙山镇潖江路11号
饶水群
定点零售药店
佛冈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