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定了《佛冈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收费标准的意见和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提出反馈意见途径:
电子邮箱:fgxj106@163.com
电 话:4287202
邮寄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东楼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邮 编:511600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9日
关于制定佛冈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佛冈县人民医院:
你医院报来《关于继续实施佛冈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发改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同意制定佛冈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具体标准附后)。
二、本通知自2024年12月 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原我局《关于调整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2021〕152号)、《关于调整佛冈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2022〕241号)同时废止。
三、请你医院做好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收费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机动车出入口及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停放内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并且接受社会监督。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 月 日
佛冈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