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贯彻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办事指南(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局受理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申领单位 | 补贴项目 | 补贴人数/人 | 吸纳的贫困劳动力姓名 、身份证号 | 补贴金额/元 |
1 | 清远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 1 | 黄镜丰4418211984*****31X | 5000 |
2 | 清远市达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 1 | 李榕芹4418211976*****326 | 5000 |
3 | 佛冈千禾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 1 | 徐俊灵4418211999*****565 | 5000 |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向我局反映,受理电话:0763-4289032。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