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规定,我局对本部门生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部门规范性文件《佛冈县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冈县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的通知》(佛水规字〔2019〕2号)《关于印发<佛冈县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佛水规字〔2023〕1号)2份予以保留。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佛冈县水利局
2024年9月13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规定,我局对本部门生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部门规范性文件《佛冈县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冈县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的通知》(佛水规字〔2019〕2号)《关于印发<佛冈县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佛水规字〔2023〕1号)2份予以保留。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佛冈县水利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