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佛冈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经十六届第2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佛冈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pdf
2.佛冈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技术报告.pdf
佛冈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