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角镇冈田村卫生站:
经核查发现,石角镇冈田村卫生站属于镇村一体化村卫生站,已经纳入了石角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管辖范畴。你站的法定代表人为石角镇卫生院院长,主要负责人是村卫生站乡村医生,隶属石角镇卫生院管理。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1号)、《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清人社〔2017〕207号)的规定,石角镇冈田村卫生站不属于独立法定代表人单位,不具有申请“定点医疗机构(一般门诊)”的资格,经研究决定:
一、予以取消石角镇冈田村卫生站“定点医疗机构(一般门诊)”的资格,时间自2024年7月1日生效。
二、决定对《关于石角镇冈田村卫生站确认为清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佛社保〔2023〕1号)予以废止。
佛冈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