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佛冈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16:45:25来源:佛冈县司法局访问量:-字体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府令第20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按照公开、公正、择优聘任原则,向社会公开选聘7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本次换届拟从全省范围内选聘政治思想素质好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育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事务部门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的专家、律师中遴选聘任。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路线政策;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未受过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县政府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以县政府或县政府所属部门名义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谈判,草拟、修改、审查相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三)为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服务;

  (四)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指导、协调、处理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法律事务;

  (七)服从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的统筹指派,积极提供法律服务;

  (八)承办县政府或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工作采取现场服务与远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服务,主要是通过参加县政府涉法事务的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商务谈判、委托代理诉讼或者行政裁决案件等形式,完成县政府的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是指法律顾问对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四、聘用年限及费用

  县政府法律顾问聘任费用为每人每年3万元,代理县政府的诉讼、仲裁案件费用另计,聘任期限为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的聘任合同为准。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由本人持报名材料到佛冈县司法局法制股办理,亦可将报名材料邮寄到佛冈县人民中心综合楼佛冈县司法局408室,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佛冈县司法局法制股邮箱fgxfzj@126.com。

  (三)报名材料

  1.《佛冈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表格请前往佛冈县人民政府网站《佛冈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附件栏自行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本人代理的经典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文书修改范本、法律意见书等);

  4.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资料。

  六、其它事项

  1.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2. 受聘者在聘任期间,不得利用县政府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法律顾问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县政府有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所在单位受理业务时,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不得违反规定受理与县政府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七、聘任考察

  法律顾问换届工作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提出法律顾问拟聘任人选,报县政府审定后公示。

  地   址:佛冈县人民中心综合楼佛冈县司法局408室

  联 系人:杨向荣

  联系电话:0763-4289982

  电子邮箱:fgxfzj@126.com

  附件下载:

  附件.佛冈县政府法律顾问聘请报名表.doc



佛冈县司法局

2024年7月2日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

返回首页
粤省事
粤省事
政务微信
佛冈发布
(中共佛冈县委宣传部主管)
旅游美食
佛冈旅游美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