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2024〕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批准,广东建工德晟工程有限公司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佛冈石角区域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位于佛冈县石角镇诚迳村委水口村东心车地段土地用于临时钢筋加工场、材料堆场用地,临时用地期限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止。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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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