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等文件规定,县发展改革局通过价格对比等方法,拟定了《佛冈县游泳场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收费标准的意见和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提出反馈意见途径:
电子邮箱:fgxj106@163.com
电话:4283286 传真:4283247
邮寄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东楼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210室;邮编:511600。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8日
佛冈县游泳场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收费行为,科学、合理制定公益健身设施(场馆)服务价格,根据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制定佛冈县游泳场收费标准申请的函》的政府定价申请,县发展改革局通过价格对比等方法,形成了《佛冈县游泳场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策依据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等政策文件规定。
二、佛冈县游泳场收费标准初稿
三、制定价格情况说明
收费标准已落实省体育局有关“体育场馆低收费价格一般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70%”规定;收费标准比“清远体育馆”“英德游泳场”(30元/人/次)收费标准低;收费标准占我县同类恒温泳场“利鑫酒店-华晟游泳俱乐部”(30元/人/次)价格的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