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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2024年秋季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26 09:59:44来源:佛冈县教育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印发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县2024年秋季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工作流程。

  一、领取申请表时间、地点

  (一)时间:6月28日、29日,共2天。

  (二)地点:县直属各小学门卫室。

  二、学位公布时间、地点  

  (一)时间:6月30日。

  (二)地点:县直属各小学校门口(在佛冈通佛冈教育专栏同步公布)。

  三、申请受理时间

  6月30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受理申请报名时间结束后,学校不再受理申请和不再接受补充提高分值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受理地点

  县直属各小学。申请人要参照县直属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划分,到居住地段学校递交申请材料。

  五、申请办法

  申请人到居住地段学校领取和填写《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附件2)计算出积分,连同各项积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居住地段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六、积分申请计算补充说明

  1.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取消其积分入学的资格,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学区注册入学。已入学的,取消其县直属小学学位。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据计分有效期为近5年,从申请入学的当年6月(含6月)往回推算(缴费年限已满的可提供县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按对应项目满分计算)。

  3.中央、省、市直管的行政机关、事业及国企(含电信、移动、邮政、税务、供电、金融等实行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单位人员在县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依其服务单位所属区域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申请积分公示时间

  7月3日-4日,共2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学校反映。

  八、汇总与审核时间

  7月5日-11日,共7天。

  九、录取办法

  (一)根据可提供的剩余学位数按积分从高到低划定入学申请分数线,确定录取人数。如出现申请入学积分出现多个并列积分最末位的情形,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办法确定最后录取名单及学校。

  (二)在录取分数线内的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学校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到低和申请学校意愿统筹安排学校。

  1.各学校按申请人意愿优先录取在本校招生范围居住的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

  2.按积分从高到低,结合申请人可接受调整学位学校顺序与学校学位情况,调整安排入读学校。凡未填报接受调整学校的,一律不作调整安排。

  十、录取名单及积分公示时间、地点

  (一)时间:7月12日-16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学校或县教育局反映。公示无异议后自动成为新生。

  (二)地点:县直属各小学。

  十一、新生报到时间

  新生于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到学校报到,集中分班。至2024年8月31日上午11∶30止,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资格。

  十二、其他说明

  完成积分申请县直属小学学位派位后,未能成功申请到县直属小学学位的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将孩子带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学区注册入学,切实保障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县一小:4287300;县二小:4200110;县三小:4282106;县四小:4285207;县振兴小学:4288298;县城南小学:4287298;县城北篁胜小学:4292689;县城西时代小学:4291213。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4284013、4282332。(法定工作日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 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pdf

  附件2 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pdf

  佛冈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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