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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春晴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编号:第2024021号)

发布时间:2024-04-19 09:44:08来源: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访问量:-字体

  朱春晴因保管不善,将粤(2022)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2015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春晴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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