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规定,2024年4月11日广东恒智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龙凤·山语和溪住宅小区五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材料。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简化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通知》(粤水水保函〔2019〕691号)规定,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广东恒智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对准予许可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龙凤·山语和溪住宅小区五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df
附件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公示版).pdf
附件3.龙凤·山语和溪住宅小区五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佛冈县水利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