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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综合整治项目之佛冈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治理工程第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19 09:43:16来源:佛冈县水利局访问量:-字体

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综合整治项目之佛冈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治理工程第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委托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对你单位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等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以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该项目位于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项目总占地面积1.79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6.08,其中挖方总量16.08,填方总量0,借方0,无弃方。项目总投资3742.9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35.04万元。项目已于202210月开工,已于20238月完工,总工期11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0%,林草覆盖率0%

  (四)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体系和总体布局。

  三、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0723.8元。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规定,该项目属于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职责,督促落实好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三)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开展,报主体工程审查、审批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手续。

  (四)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五)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明确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的划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

  (六)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七)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八)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珠科院关于报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综合整治项目之佛冈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治理工程第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的函.pdf




  佛冈县水利局

  202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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