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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16:43:26来源: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访问量:-字体

  2023年第 1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352号)涉及我县佛冈中学使用的餐盘,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3年9月8日,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佛冈县佛冈中学食堂餐盘(抽样日期:2023-09-08)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佛冈县佛冈中学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2022年9月22日,因使用清洗不合格的餐具被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处罚之后,现再次出现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佛冈县佛冈中学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佛市监处罚〔2023〕58号)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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