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佛冈县委印发<佛冈县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佛委发电〔2020〕2号)、《佛冈县关于加大基层实用人才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局开展了佛冈县2022年度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申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认定工作。在申报期间,共收到10名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材料和5家农业经营主体的认定资料,随后,我局组织佛冈县农村实用人才扶持奖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和认定,经评审小组研究决定,现拟定7人为我县2022年度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认定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现将评审拟确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按规定对我县2022年度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人:黄洁雯
联系电话:4882050
联系地址:佛冈县石角镇北园路人民中心综合楼511室
2.佛冈县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名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pdf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