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佛冈县水利局组织开展《佛冈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具有新时代特征和继往开来里程碑意义,谋划好这个阶段的水利发展思路、目标及重点任务,对于全面提升佛冈县水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水利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佛冈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从水利发展“十三五”回顾与总结、“十四五”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总体要求及发展目标、“十四五”主要任务、“十四五”规划实施与投资估算、“十四五”规划效果分析、“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十四五”保障措施等8个方面进行编制。
二、评估概述
1.评估目的
《佛冈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实施涉及公众调查、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一系列的工作,涉及范围广、利益主体多,必须结合佛冈县的实际情况,对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2.评估主体
按照“谁主管、谁评估、谁负责评估责任;谁决策、谁负责决策责任”的原则,本次风险评估由制定方案、作出决策、实施规划的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具体实施评估。佛冈县水利局为本规划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为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佛冈县水利局委托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
3.评估程序
制定评估方案收集和梳理相关资料调查各方诉求识别风险因素进行风险指标评价提出风险化解措施确定风险等级并给出结论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4.评估方法
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使用资料查阅、文献法、层次分析法,走访相关部门、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本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利益群体进行调查,了解各主体的诉求,识别不同类型的风险。运用风险层次分析、图表法、模糊综合评估等方法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
三、风险调查及意见采纳情况
1.调查内容
根据佛冈县的实际情况,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结合调查方案,本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为:
(1)拟出台规划的合规性:包括与国家、广东省和清远市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和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符合性,是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进行决策,规划方案制定是否按照立规、调查研究、分析依据、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合法性审查、公示公告等程序进行;
(2)利益相关者对出台规划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包括受影响的群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意见和诉求;
(3)佛冈县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的态度;
(4)媒体对规划制定与实施的态度:调查大众媒体以及网络论坛等对规划的意见、诉求和舆论导向等。
2.调查方式和方法
本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采用的方式和方法主要有:
(1)通过与委托方的接触、沟通,该规划的出台背景,前期过程程序资料,如:立纲、调查研究、依据文件、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公示公告等资料;
(2)采用公示法、座谈法、问卷调查法等进行社会调查,鉴别利益相关者,分析利益相关者诉求和历史社会矛盾;
(3)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座谈讨论,了解职能部门对规划的意见;
(4)收集规划公示后的群众意见;
(5)采用网上调查以及舆情分析,了解媒体对规划建设实施的舆论导向及影响。
3.各方意见采纳情况
(1)政府职能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
《佛冈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佛冈县水利局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粤政易协同办公向佛冈县司法局、佛冈县应急管理局、佛冈县财政局、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佛冈县自然资源局、佛冈县林业局、佛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等15个单位征求意见,共收集到15份复函。规划起草工作小组进行了认真分析,根据有依据、可操作、有特色的原则研究决定是否采纳。
(2)专家组论证意见及采纳情况
佛冈县水利局于2023年7月26日组织召开《佛冈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评审会,邀请多名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研讨与项目评审。会上,专家一致认为该《规划》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具备《规划》编制所规定的各项要素;《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划目标合理,发展重点突出,基础工作扎实,技术路线正确,规划成果基本达到了规划编制的要求。《规划》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同意该规划通过审查,同时要求编制单位根据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上报。
(3)基层组织及群众意见采纳情况
2023年8月至9月期间,评估组向佛冈县基层组织、社会群众等发放调查问卷,本次问卷调查范围广泛,覆盖了整个佛冈县范围,覆盖了各文化阶层以及多种职业人群,调查问卷比较真实。基层组织和群众普遍关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维护问题,希望加强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宣传等,也反映出群众对该规划取得成效的期望。对公众意见相应的意见将采纳并融入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中。
四、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
根据《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水利规划管理细则(试行)》相关内容,佛冈县水利局对佛冈县行政区范围内水利发展规划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决策的合法性要求。
2.合理性评估
水利发展规划坚持目标导向,以保障国家水安全为主线,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对新阶段水利发展蓝图进行科学谋划,对新阶段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进行全面部署。因此本决策事项是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不会引发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的攀比。为实现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水利发展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合理配置投资资源,发挥好投资在水利发展中的作用,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的水利发展,因此本决策实施重点项目优先开展是必要的、适当的,能尽最大可能维护所涉及群众的合法权益,符合决策的合理性要求。
3.可行性评估
佛冈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坚持系统化思维,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城市乡村、地表地下,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一批强基础、优布局、利长远的重大骨干项目,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也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保障,充分考虑群众的接受程度,没有超出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符合决策事项的可行性要求。
4.可控性评估
本规划没有明显的公共安全隐患,引起群体性事件或者集体上访、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它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可能性较小,决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形是可控的,而且各部门均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符合决策的可控性要求。
五、风险等级
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对项目的整体风险进行判别,在充分落实风险处置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风险,最终判定决策事项采取防范及化解措施后,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六、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项目监管
坚持把水利作为国民经济重要基础设施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生态环境改善的大事,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水利措施落到实处。
2.完善管理制度
加快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实现水事管理和行政决策的法制化;建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制度,施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完善水利投融资制度,通过政府引导、调节市场,使水利投融资机制和水价形成机制;继续细化完善河湖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河湖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3.鼓励公众参与,社会共同实施
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让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主体了解“十四五”期间佛冈县水利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充分反映公众意愿,提高全社会对加快佛冈县水利发展和改革的认同程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水利规划的实施,使规划实施取得更好的经济和环境效果。
七、评估结论
通过综合分析,实施《佛冈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佛冈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