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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8-24 16:06:33来源:佛冈县水利局访问量:-字体

佛冈县白米石水电站:

  我局收到你电站报来的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经审查,该申请符合相关标准。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你电站延续取水许可证编号为:D441821S2021-0070,取水权人为佛冈县白米石水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40KW,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取水方式为引水,年取水许可总量为170

  二、你电站应强化库区水资源保护,做好计划用水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水电站运行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保障库区下游农业灌溉用水和河道生态用水需求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你电站发电取水应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四、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电站应当在有效期满45日前到我局办理延续取水许可手续。





  佛冈县水利局

  202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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