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深圳市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承担《佛冈县水资源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风险评估工作。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特设本次公告,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事项的意见及建议。
一、规划简介
(一)水资源分区
本次规划范围为佛冈县全境范围,总面积为1295km²,包含6个乡镇,涵盖2个水资源五级区。即北江中下游四级区下的清远佛冈五级区和滃江四级区下的清远佛冈五级区。
(二)规划目标
围绕佛冈县未来发展定位,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充分遵循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在用水总量控制的情况下,提出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布局和方案,实现佛冈县水资源精准配置,促进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规划项目
1、供水工程规划
近期(2025年)规划山田水库、大窝水库和九曲水联通工程以及北江引水工程。远期(2035年)规划新建五洞水库。
2、城镇供水规划
近期(2025年)规划新建5座自来水厂,扩建2座自来水厂。远期(2035年)规划新建1座自来水厂,扩建2座自来水厂。
3、污水处理工程规划
近期(2025年)规划新建6座污水处理厂,扩建1座污水处理厂。远期(2035年)规划新建2座污水处理厂,扩建5座污水处理厂。
4、再生水利用工程
近期(2025年)规划佛冈县城再生水利用工程以及广佛(佛冈)产业园区再生水利用工程,2025年建成规模分别为1.1万m³/d,0.375万m³/d。远期(2035年)规划佛冈县城再生水利用工程以及广佛(佛冈)产业园区再生水利用工程,2035年建成规模分别为1.5万m³/d,0.8万m³/d。
(四)投资估算
本规划近期规划水平年2025年投资约为29.6954亿元,远期规划水平年2035年投资约为31.4160亿元,合计总投资61.1114亿元。本次规划新增投资21.2900亿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主要事项
1.《规划》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规划》对群众、团体等自身利益的影响;
3.《规划》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规划》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二)公告说明: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信函、电子邮件、问卷二维码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分析单位联系。公众对建设项目有任何关于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告之日起十天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问卷二维码
佛冈县水利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