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佛冈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区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了《佛冈县森林防护禁火令(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5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佛冈县林业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佛冈县森林防护禁火令(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林业局
联系人:黄永初 联系电话:0763-4283333
附件2 《关于佛冈县森林防护禁火令(征求意见稿)》各单位意见征求、采纳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 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以及森林高火险期的通告.doc
佛冈县林业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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