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31日至6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会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佛冈县总工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经本会领导班子研究,成立了县总工会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不全面的问题
原因分析:主要体现在集中学习和讨论做得不够,学习型的集体尚未真正形成。原因是每个人分工不同领域的工作,工作的步调和时间不一致,因而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的时间相对较少,主要是以个人的日常自学为主。特别是对一些专题的深入学习和讨论还做得不够,讨论得不深、不透,而且每年通过学习写出的学习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不多,应进一步处理好工学矛盾。
整改情况: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8月份以来共开展学习2次,并要求专人记录学习情况。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制定本单位政策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的问题
原因分析:《佛冈县总工会机关工会经费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重大疾病的,视病情轻重,经机关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给予慰问金3000—6000元(春节前慰问)”。根据《清远市总工会机关工会经费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提及的25种疾病视为重大疾病)的,视病情轻重,经机关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给予慰问金3000-6000元(春节前慰问)”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9﹞19号)第七条“送温暖资金的发放标准由各级工会结合居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原则上每人每次不超过3000元,每户每年不超过6000元”所制定的,与《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8﹞5号)第七条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组织应予看望,慰问金和慰问品总额每次一般不超过2000元”,针对是不同类型慰问对象,故不存在擅自提高慰问金慰问标准的情况。
整改情况:加强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学习,本会班子认真研究,对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让实施办法更加具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慰问。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未能依法维护好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原因分析:2020年12月,润记、国珠、富湾三家企业与按照当时的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签订企业集体工资合同,但根据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要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620元,本会未做到及时督促指导以上三家企业工会调整最低工资。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相关条例,提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理论知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过微信联络群印发宣传单张等方式进行宣传,让用工单位和劳动制知晓最新工资标准。三是2022年9月8日下发《关于按照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通知》,通知有关企业按照要求整改落实,润记、国珠、富湾三家企业已按照现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重新签订企业集体工资合同。四是今后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严格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条例,及时督促和指导企业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符合法定标准,在重点企业劳资沟通协商中充分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审核审批手续不够完善,《佛冈县困难职工申报表》未有领导审核意见、签名同意则盖公章。二是困难职工信息更新不及时,从事困难帮扶工作的人员均是身兼数职,对相关规定学习理解不够,实在难以做到严、实、细程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完善相关资料。以后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完善困难职工建档立卡手续,做好盖章申请,建立台账,开展年度自查工作。二是组织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档案,以后将及时开展自查和更新困难职工信息工作。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未按标准收缴工会费
原因分析:一是部分企业属于小微企业,职工人数少,经济效益不佳,工会经费不能按时足额拨交。二是外商、私企、乡镇企业建立工会步伐缓慢,有关工会经费方面的法律和政策落实不到位。三是本会对有关缴纳工会经费方面的法律、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没有真正营造出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依法缴纳工会经费认识不足,不愿缴纳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二是2022年12月30日已发出《佛冈县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上缴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拨缴,加大对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补助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的凝聚力,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促使相关工会组织依法缴纳工会经费。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主动服务意识不足,对基层工会经费缴纳渠道指导不够,出现错误缴纳现象
原因分析:基础工作做得不够扎实,未宣传到位,未能及时指导督促基层工会通过对应渠道缴纳工会经费,出现错误缴纳现象。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提高认识依法依规缴纳工会经费的重要性,加强指导基层工会依法依规缴纳工会经费。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资金支出手续不完善
原因分析:制度建设不规范,工作移交制度不完善,对单位往来票据、台账、催收管理不及时,对相关手续流程、财政意识较单薄,做细做实工作的态度不够仔细。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保证票据收支的规范性。三是每半年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整改,2022年10月已通知未交收款票据的基层工会补回相关票据。四是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 126号),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2022年10月已通知未交工作经费申请的挂扶村补回申请,下一步将规范下拨工作经费申请手续。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工程监督缺失,承包单位违规转包
原因分析:近年来,佛冈县石角社区工会联合会建设工程是本会首个建设工程,工作人员对相关具体制度以及流程缺乏认识,导致对承包单位违规转包缺乏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对本会建设工程进行监督,严禁违规转包。二是本会的佛冈县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严格依法签订合同,监督承包单位不得违规转包,后续本会的建筑工程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9.“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原因分析:一是对《佛冈县人民政府印发<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认识不够,认为讨论是否实施工程和讨论工程支付费只需要通过一次“三重一大”会议讨论后即可按照合同执行。二是对会议记录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席办公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会议记录存在未记录个人表态意见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佛冈县人民政府印发<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佛府﹝2021﹞7号),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佛冈县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2年8月5日主席办公会议中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提前一天将会议议程发给派驻组,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组人员列席,对超过伍万元的资金使用上会讨论,长期坚持。三是严格落实《关于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通知》(佛工总﹝2019﹞54号)文件精神,凡开支1000元以下(含1000元)统一报分管财务副主席签名同意方可办理;开支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含2000元)先由分管财务副主席签字,然后统一报常务副主席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开支2000元以上,先由分管财务副主席签字,接着常务副主席签字,最后统一报主席(法人代表)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四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班子会)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时,班子成员逐个发表意见,记录人员如实记录。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严
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对自身问题未开展深刻检视,未能开展正常的上下级和相互间的批评。二是做到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但谈话记录表未保存好。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讲话精神和《党支部工作手册》,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流程图》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材料要作深刻检视,真正做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心谈话记录格式,做好档案保存管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党务工作不够扎实
原因分析:一是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基层党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二是党建工作保障不力。党费收缴管理等措施落实不到位,按月收纳党费但未按月做好登记。三是没有及时做到党务公开,公示时未拍照留底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领悟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充分认识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及时对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党费收缴等内容进行公示。二是拍照记录公开栏公示内容,做好记录保存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提高认识,督促党员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并做好登记。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规范
原因分析:一是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对重大事项的酝酿讨论有时还不够充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不够严肃。二是会议记录不够规范,未记录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和单位“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和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掌握政策、熟悉规定,强化规范。二是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和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如实记录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保存好经班子讨论决定的相关材料。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没有执行回避制度
原因分析:未深刻认识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2019年12月9日召开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县困难帮扶中心主任人选时,因原会议记录者请假,未参与会议,所以由作为人选的范某负责此次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流程执行。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因私出国(境)制度执行不严格
原因分析:一是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本会全体职工干部按规上交相关证件给单位保管,但未定时检查证件管理台账,台账有关信息记录不够齐全。二是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把关不够严格,职工干部出国(境)缺乏部分审批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了解管理范围、管理要求和常态化监管相关内容,提高干部职工对规范我县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认识的重要性。二是对纳入因私出国(境)管理人员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有效期内的)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集中登记和保管。三是开展常态化监管,建立证件使用工作台帐,对证件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登记,专人专柜保管。四是切实严把因私出国(境)事项的审批工作,因私出国(境)人员须填写因私出国(境)政审表、回执单等材料。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对新时期统战工作不够重视,存在形式主义
原因分析:统战意识还比较薄弱,工作的配合上不够积极主动,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记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统战工作会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认真撰写每年度统战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总结,每半年开展一次会议部署统战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抓好整改落实,对需长期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三)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
各部门既要认真解决好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又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高度重视建立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同类型问题,形成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四)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督查督办,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确保工会机关清明、工会职工清廉。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281230;邮政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45号佛冈县总工会办公室;电子邮箱FGZONGGH@163.COM。